“盐铁会议”等带有“公议”色彩的形式,指出其虽不完善,但蕴含“集思广益”的智慧。他设想,在“君主”作为国家最终象征和仲裁者的前提下,能否建立一个由“贤与能”(通过改良的科举、荐举等多种渠道产生)组成的、稳定的“议政”机构?这个机构不取代君主,但负责重大政策的辩论、起草和监督执行,其决议需经君主认可(形式上的),而君主的重大决策也需经其审议(实质上的)。他强调,这种“公议”必须基于明确的、公开的规则(“法度”),其成员的产生和运作也需有章可循,避免沦为党争或私利的工具。这实际上是“议会制”雏形的最隐蔽表达。
4. “根本法”(宪法)的概念:这是李瑾思想中最具现代性、也最危险的一环。他借用了“祖宗成法”、“先王之道”、“国之宪章”等传统词汇,但赋予其新的含义——即一部规定国家根本制度、权力分配框架、君臣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、相对稳定、不易轻易变更的最高法则。他暗示,这样一部“根本法”的存在,可以为政治运行提供稳定预期,减少因君主更迭或个人意志带来的剧烈动荡。虽然他没有,也不可能明确提出“限制君权”的字眼,但“根本法”一旦被理解为高于君主一时诏令的存在,其革命性就不言而喻了。
在阐述这些“问题意识”时,李瑾极力避免使用任何可能被视为“反叛”或“不敬”的词语。他通篇采用“设问”、“探讨”、“以史为鉴”、“防微杜渐”的口吻,反复强调其出发点是“巩固社稷、永保治安”,是“爱君忧国、谋及万世”。他将自己定位为一个“深谋远虑的忠臣”或“忧心忡忡的老臣”,而不是一个“叛逆者”。这是他的保护色,也是这些思想可能被后世偶尔读到时,不至于被立刻焚毁的护身符。
除了理论构建,李瑾也开始考虑这些“遗产”的具体传承方式。公开刊行是自寻死路,也会立刻招致毁灭。他选择了几条路径:
• 隐秘手稿:将最核心、最系统的《思危录》和那篇自序长文,用特制的纸张和墨水誊抄数份,加上复杂的物理和化学密封(这是他利用有限化学知识能想到的),分别装入防潮防腐的铜匣或玉函。他计划将这些匣函,以各种极其隐秘的方式,藏匿于几处绝对安全、且只有他(或许加上一两个绝对心腹,他尚未最终决定)知道的地点。可能是某座著名寺庙的佛像腹中(如他早年有恩于的洛阳白马寺),可能是皇家秘库的夹层,甚至可能委托给远赴海外、关系特殊的某个藩王(如与他理念上偶有共鸣的某个皇子),令其代代秘藏。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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