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顾母来找顾长清商量:“长清啊,妈寻思,我和你爸也没什么事,就想开个小吃店。”
顾长清:“行啊!开!”
就这样,顾长清在学校附近给他们找了个小店铺,小吃店开起来了。
顾母拿出给自己家里做吃的劲头做小吃店,干净卫生用料足,待客爽朗热情。
生意好,生意非常好。
没做几天,顾父顾母就累得腰酸背痛,差点干不动了。
但是每天白花花的收入,一天赚的钱能顶人三五月工资,让他们不干,那是真舍不得呀。
顾母一咬牙,花了两块钱往村里打电话,让两个儿媳妇儿带着侄子侄女一起到京城来。
小孩要读书?
简单,到京城来读书,这边的教育还更好。
至于家里的地?别管了,让给邻居种。
“但是要签一份合同,每年象征性的收点粮食,不然时间长了怕说不清楚。”
所以说,人还是要多长见识。
顾母来到京城几个月,看见顾长清租店面,找人装修,招聘员工,都和对方签合同,严格保证双方的权益和规避风险。
不像村里很多时候,很多事情只是口头说一句,遵守约定,全凭良心。
但凡有一方不守信,就容易扯皮。
所以现在顾母也知道,要签合同。
顾大嫂,顾二嫂也听劝,用最快的速度处理好家里的事情,带着孩子就来了。
就这样,在顾长清开第三家店,第四家店……第n家店的时候,小吃店也越开越大,从一家变两家变三家。
顾父顾母管一个小吃店,顾大嫂,顾二嫂一人各开一个小吃店,店里忙不过来就请人。
孩子被送到附近的学校读书。
这一年,顾长清毕业了。
这个时候的大学生,工作是包分配的,毫不夸张的说。
顾长清被分配进机关单位。
市场进一步开放,房屋允许买卖。
顾长清第一时间开始买四合院。
这个时候,四合院的交易房源其实很少,但年代文里,总有各种各样的非卖不可的理由,只要主角想买,就一定会有合适的房源。
现在,顾长清想买,所以房源不是问题。
顾父顾母和顾大嫂顾二嫂,直接就是把顾长清的行为当做标杆,看见顾长清买四合院,他们不需要知道原因,跟着买就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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