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年头,规则不完善,且交通和通讯也跟不上,确实很多时候,信件啊什么的,都可以代领。
顾长清直接报了公安。
邮局得知,全县第一名的录取通知书被人冒领, 也慌了神,赶紧全力配合公安展开调查。
这一查,就查到向红华身上。
向红华承认,是她从邮局取了录取通知书,但是,她已经把通知书交给顾长清了。
顾长清自己弄不见了通知书,不能怪她!
公安哪里是那么好糊弄的?
特别是这种重点案子,向红华只是个有点小聪明的知青,并不具有专业的作案技能,公安没审几句,就熬不住交代了。
还没等公安跑去抓人,那个买了大学名额的人家,大约是家里有点门路的,听见了风声,急匆匆跑到公安去自首。
准确的说都不叫自首,说是去举报的。
有人私自转让他人的大学录取通知书!
他们出于好心,不想让这录取通知书流落在外,毁了一位真正的大学生,所以花钱买下来,希望通过公安寻找到录取通知书的原主人。
至于为什么隔了好几天,才把录取通知书交给公安?
哦,那是因为他们刚开始想通过自己的力量,给录取通知书寻找原主人。
后来发现自己的力量有限,盲目找人如同大海捞针。
眼看着开学日期渐近,为了不耽误录取通知书的主人入学,所以赶紧找公安帮忙。
听听,人家这么一说,不但无过反而有功。
这种说法向红华当然不依,一口咬死,对方就是为了这个名额,想李代桃僵顶替顾长清去上大学。
公安断案,当然不能任由对方说什么是什么,经过调查走访,确认对方购买这个录取通知书是为了冒名顶替去上大学,自然是要处置的。
最终,向红华卖大学录取通知书的3000元赃款被没收,挂牌游街批斗,判处西北劳改七年。
刘光明想以此为由离婚,被向红华拒绝。
开什么玩笑,这个时候离婚了,她自己烂在泥里,刘光明还能想办法挣扎出去。
她会落到如今的下场,固然有她自己的错,刘光明难道就一点错都没有吗?
若不是刘光明花言巧语哄骗她,她一个年轻姑娘,也不可能独自未婚先孕。
之前太天真,现在可不那么天真了。
她就是烂在泥里,也要让刘光明和她一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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