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们的孩子,你也不希望她以后,像你一样只能窝在那个小山村,一辈子一眼就能看到头。”
“她跟着我,才能见识城市繁华,才能有无限可能。”
“要是真为了孩子好,你就不要和我争!”
不知道是那封信打动了村汉,还是村汉知道事情无法挽回,就算不同意也没法要回孩子,最终,村汉同意离婚,给她寄回来离婚证,还有一笔钱。
三十七块五毛,说是给孩子花。
向红华没拒绝,当爹的给孩子抚养费,天经地义。
后来每隔一段时间,村汉就给孩子寄钱,有时多有时少,但养一个孩子绰绰有余,就这样断断续续,一直寄了好多年……
向红华一边带孩子,一边读书,努力提升自己。
刘光明更是一有空闲,就来帮助他们母女两个。
就连向红华的同学们都说,向红华找了个好丈夫。
是的,向红华的同学们,从来不知道,她的丈夫,不是刘光明,并且已经离婚了。
从一开始,就把刘光明和向红华二人当成一对小夫妻。
向红华和刘光明本就是感情深厚的初恋,哪怕到现在,也一直还有感情,于是,在同学们的祝福下,向红华和刘光明终于走到一起。
他们结婚了!
婚后,两人生了一儿一女。
再后来,刘光明生意越做越大,成了富豪,向红华毕业后当了老师,几个孩子也培养成精英。
一部大团圆结局的初恋重逢甜宠文,幸福美满……
看了原剧情,顾长清大约猜到自己这回的身份了。
是的,他就是那个“趁人之危”坏了女主向红华名声,逼得向红华不得不嫁给他的那个村汉!
看完原主的记忆,顾长清都被气笑了。
想也知道,在那个年代,在那么艰苦的生存条件下,女主向红华能够在结婚有孩子的情况下,接二连三的复读高考,原主又怎么可能是她口中抠门恶毒的极品前夫?
只不过向红华是女主角,所有的一切都围绕着她来写,没有顺着她心意来的,都是反派,都是极品,都是配角,都是炮灰。
不然怎么能突出大女主的真善美!
事情的起因,就是原主心善,路过村里小河沟时,听见有人喊救命,没想这么多,就跳下去救人了。
结果女主喊救命时,边上空无一人,等他把人救上来,周围都是人。
这个年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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