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床,仔细掖好被子,这才轻手轻脚退出来,顺手带上了门。
厨房里已经飘出香气。林晚不知什么时候起来了,正系着围裙在灶台前忙。她听见脚步声,回过头,素净的脸上带着刚睡醒的那点柔和。
陆沉走过去,从身后轻轻抱了她一下,下巴抵在她肩上。
林晚笑了:“又偷偷摸进来。”
陆沉说:“我送你去书店。”
这是他一天里固定的第二件事。八点,天光大亮,他开车送林晚去晚灯书店。从家到书店不远,穿过两条街,十来分钟的路。林晚坐在副驾驶,翻着今天要整理的书单,偶尔抬头和他说两句话,说哪个作者新出了集子,说哪个角落的灯该换了。
这条路他闭着眼都能开。哪一段红灯长,哪一段上学的孩子多,哪一段路边的桂花开了要摇下车窗闻一闻,他全记得。从前他送外卖,一天在这城市里穿街走巷,把它当成一张冷冰冰的地图,只算距离和时间。现在他开着车,副驾驶坐着他想接的人,同一条路,就忽然有了温度。
林晚说到兴起,会侧脸看他一眼。他就点点头,嗯一声。他话不多,可她说的每一句,他都听进去了。她也知道他听进去了,所以她不要求他说什么。两个人之间最好的相处,大抵就是这样——一个人说,一个人听,谁也不觉得累。
车停在书店门口,她解安全带之前,他已经绕到那边,替她把车门推开。
“中午不用等我吃饭。”林晚说。
“知道。”他说。
林晚下了车,又想起什么,俯身趴在车窗上:“晚上早点回来,我炖了汤。”
“好。”
看着那束发、素净的背影走进书店,玻璃门在她身后轻轻合上,陆沉才发动车子。这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——目送一个人平安走进她要去的地方,他才肯走。孤儿院出来的孩子,太知道目送这两个字的分量了。那些年他站在孤儿院门口,看着别的孩子被一个个接走,从来没有一个人,是朝他这个方向走来的。
九点,回到家。偌大的房子里安安静静,老赵一早来收拾过,又悄悄走了。他给自己倒了一杯温水,坐到沙发上,打开了那台落了些灰的游戏机。
这是陆沉一天里最不务正业的时光。他打游戏,打得很烂,也不在意。他不追求什么段位,不在乎输赢,就是慢悠悠地打。游戏里的人在刀光剑影地拼杀,他操控着那个角色,在山坡上坐下来,看屏幕里的日落,一坐就是半天。
他打游戏这件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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