槛限制,被小人滥用,最终会成为钻营之术」,没错,说的就是各式各样的律师们利用法条,为商人等新权贵阶层谋取利益。 这样的法实行下去会积累大量「天人相悖」,进而由治转乱。
对於现汉这样的国家,诞生之初最主要问题是对「恒产」(农田)分配,农田是需要恒心来打理,而农田是需要和有恒心的人绑定才有价值。
且律令要要鼓励「恒心」,现汉法律的特色是轻程序,重视「担保」,贤能者的担保。
东方统治者似乎早就意识到「法」可以被篡释。 所以东方法家在发展过程中,讲究「以德服人」,即,让一个有德的人来站台。 这个人可以是有功名的人。 也可以是当地德高望重的那个老人。
大部分最底层的民事纠纷中,乡老们可以替老爷们执行公道,因为乡老们有德。
现汉这里没有取消乡老们的基层裁决权力,只是让所有的乡老们都纳入编制,且裁决都要录入档案。 海洋法系中,打官司是需要一个熟悉「程序」的人。
而现汉打官司,是需要找到有德之人站在自己这边。 两种体系下,理解错误就会吃亏。
所以啊,汉地出来的人,相信海洋法系那些一口一个「程序正义」的法官们会在宣判中在乎道德! 那是不知道人心险恶。
东蜀人相信现汉的大陆法系会遵循程序正义? 对不起,现汉的法律条目,你一个没有正业的草民读出来没有用。 而那些有正业有功名的人,则是随时可以对你进行「道德审判」,直接援引「大汉律」来破家灭门。
这帮东蜀人的律师们其实都没搞清楚情况。
所以这些在国破家亡之际专门为「门户计」的小人家族们,在道德上,大义上没有得到这些御史们赞赏默认,凭着小聪明,让御史们说一两句官话保证,就能保住家产了?
御史们遇到这样的东蜀人会打官腔:朝廷有公律,既然保你们出来,就绝对不会让你们再被乱兵戕害。 (不会让东蜀人被草鞋党戕害,可没保证这些移民到地方上被帮派构陷。 )
作为这场「收割」总策划的宣冲给了东洋,南洋的各方一个「用餐」时间线,即五年内让这些商户们快活。
宣冲预计两年内解决颠陆地,三年内这帮不稳定分子,会将财产转移的差不多了,自己在颠陆的「律令」也将完善。 五年後,让外面下刀子宰猪,刚好可以解决这些「胡汉三」带着投资卷土重来的问题。 宣冲可不想这些遗老遗少们,带着几个臭钱回来,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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