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八岁的年纪,脸蛋虽然脏,可五官精致立体,一截露出的雪白小腿,娇嫩玉润,一眼便知她曾是个娇生惯养的大家小姐。
“我叫方元,你呢,叫什么名字?”
少女垂着头在床上蜷缩了起来,不敢抬眼看他,声若呢喃:“回军爷,小女沈玥,家父沈博阳,是太子殿下的老师,太子失势后,家父获罪株连,全家也流放至此。”
“怪不得如此娇弱,原来是太傅千金!”
方元嘿笑一声。
还真是伴君如伴虎,一朝失势,连堂堂太傅之女也从京城的云端掉入了边塞的臭粪坑,从此京华是梦,如无际遇,她恐怕再也别想回去了。
“我不娇弱,军爷有什么脏活累活,尽管吩咐小女,我都会去做的,求你别不要我!”
沈玥会错了意,她误以为方元嫌弃自己无用,怕他去找军吏更换‘营妻’。
他明天就要出征了,军吏不会不满足他的要求。
而没人要的她,就会被送入军妓营,成为无数军卒随心泄欲的排队工具,生不如死!
“我没说不要你啊。”
方元望着她楚楚可怜的模样,一时竟有些心疼。
不能怪她敏感。
下午先锋营发营妻,百十号脱去甲胄的汉子像发情的公狗一样抢来抢去,却唯独对她冷眼而视。
只因!
在这些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糙汉眼里,美丽的女人,她的膀要宽、身要壮、腚要大,最好脚还能比臭男人更来味!
他们认知的道理很简单,肥沃的土地,庄稼越长越带劲!
其实原主也是一样的朴素,他选中了一个身材魁梧,面容严厉,还有一双带着泥土气息大汗脚的刺猬头妇女。
结果还没带回营房,就被他的伍长张老蒯半路抢走了。
原主气的都哭了,但懦弱的他无可奈何,等再回去时候,就只剩下了沈玥这个没人要的柔弱小女子。
沈玥偷偷的,仔细瞧了瞧方元的脸。
这个少年士卒好像从刚才的古怪过后,就突然变的不一样了,脸还是一样,但气质却判若两人的沉静。
就似万里无波的海面,危险却又无限的迷人。
她心头莫名的一跳,一抹嫣红在脸颊泛起。
“那我们继续?”
“不行。”
方元摇头。
沈玥抬起头,疑惑的看着他。
“虽然草率,可这毕竟也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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