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时的安逸。
要是现在就把命根子交到别人手里,以后还得从零开始。
心动归心动,作罢。
除此之外,联合开店是第二多的方案。
商家出货源、仓库、运营、客服;
林殊出个人IP、肖像、名号、直播间流量。
只是,双方共用一家淘宝店,看上去是“合伙做生意”,但你仔细一翻条款,会发现店铺所有权归商家所有。
作为主播的他只享有永久的联名使用权,外加专属分成。
说白了,你就是人家的金字招牌,牌子挂你名字,店不是你的。
第一种都不考虑,更何况第二种?
林殊连回复都没回,直接划走了。
所以,适合自己的就只剩下第三种了。
以个人名义开设专属平台店铺,与商家签署经销协议,用引流代发的方式进行合作。
店是自己的,货是商家的,卖一单结一单,自己掌握客户资源和平台品牌所有权。
麻烦是麻烦了点,要自己对接、自己上架、自己处理一些边边角角的事情——但胜在长远。
“嗤——”
林殊摇头笑了笑,把手机往桌上一搁。
绕来绕去,不还是最初的打算嘛。
果然,不能把“资本”这俩字跟“友善”挂上任何钩。
明明他开口就咬死了经销合作、引流代发,可人那边就是能用三寸不烂之舌,翻来覆去地给你绕出另外两个方案来。
一会儿店铺挂靠,一会儿联合开店,说得天花乱坠,差点把他自己都说迷糊了。
他要是身心真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状态,稍微意志不坚定点,今天说不定就得签出去无数张“卖身契”。
到时候钱没赚到多少,出点什么质量问题,自己还得背一口大锅。
叮铃!
手机震了一下。
双飞燕的人率先发来消息:“EmperOr,具体合作方案已经给您发过去了。确定没问题的话,我们可以先线上签署一份意向书,我们给您的店铺挂上商品链接。”
林殊点开文件,扫了一遍。
条款清晰,责任分明,跟他提的要求基本吻合;
联名店铺,一件代发代销,乙方不囤货、不仓储、不发货、不承担售后。
合作周期为一年,合同期结束前三十天,双飞燕有优先续约权。
前15天为试运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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