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开始,林惊春想到的办法是自己诉自己无罪,证据什么的就扔一张白纸,这样在没有足够证据支撑下,法官必然会判被告胜诉,也就是无罪。
然而,在看到贾大贵被判有罪后,裂缝内伸出一只手。同时,那只九尾狐扑过去将贾大贵吃掉。
她就立刻意识到规则里说的【法庭内只有两种身份】和【由法官定罪】这两条在观众席上的一人一狐身上的矛盾是有可能成立的。
这个成立,是指那道看不见的屏障并不一定将观众席划分到了法庭之外,换句话说九尾狐以及那个女人并非一定就是法官。
一个法庭,不可能有两个定罪的法官。
虽然也有可能这个是法官一分为二,但无论如何,既然有另外一种可能,她就不能贸然行动。更何况,正因为这个发现,她察觉到诉讼自己无罪的办法有一个严重的bug:
倘若真就这么简单,制定规则的诡异怎么可能没有发现?
也就是说,这里面很大可能有一个坑。
只是,还没等她想明白坑是什么,许家和就跳了出来,替她踩了进去。
果不其然,诡异那套诡辩完美地填补了这个规则的漏洞
——哪怕你限定在这一分钟无罪,你怎么确定你在这一分钟内没有无意中踩死蚂蚁,又或者压死不起眼的小虫子?
诉讼自己无罪,完全就是在自寻死路。
再后来王律师通过牺牲自己,成功让林惊春确定了一人一狐百分之一百不是法官。
那么,那只九尾狐又是在法官处刑前吃人,又是狐假虎威地宣布什么时间该做什么事,甚至它曾左右脑互搏,一时说“一块石头都是生灵”,一时又说“石头都不是生灵”,如此干扰法庭、破坏公平的行为,法官并未对其进行阻止,就百分百可以确认法官一定和她们有关系。
她申请了法官回避,但她并不确定这是否能成功,毕竟这是诡异的地盘。
好在,这个地方也算是贯彻了“公平”二字,法官消失了,案件判决失效,王律师逃过一劫。
然而,接下来的二审,倘若找不到合理的证据,王律师还是难逃一死。
也就是这时,林惊春在与钟竟争执时恍然大悟。
已知:
1.九尾狐曾说过那些漂浮的人形也是生灵。
2.它宣称只是吃了人肉并没有杀人。
3.原法官偏私。
可得:
王律师的有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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